新旧执照系统并行说明
2020-11-26 10:58
致公众:
新版“航空器维修人员信息系统”已经于7月1日上线,由于过渡期内为新旧执照管理系统并行,在运行初期可能存在偶发性的系统功能或执照数据故障,为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,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1、执照转换应关注自身考试成绩及考试资格有效情况,应该有效状态下完成执照转换操作。过渡期内的1年内任何时间均可进行执照转换有关的选择操作,但一旦选择后不可更改,请慎重考虑和决策。
2、如果个人考试成绩、执照信息等出现差错,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更正: 010-64473555,64091423。
飞行标准司
2020年11月26日